我司“天府桃源”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拟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实施单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天府桃源”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
二、项目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视高镇。
三、工作内容:负责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各项事宜,配合甲方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资料整理、出具清算报告,提供税务核查应对支持,确保符合税务机关要求,服务期限与清算结果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通过为准。
四、招标控制价:18万元。价格以人民币表示(报价高于该价格询价人不予接受)(详细资料可咨询询价人领取)
五、此次询价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服务费、咨询费、税金、利润及不可预见等所有费用,投标报价总额一经中标后,即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该项目合同的含税总价。
六、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天府桃源”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完成之日止,以主管税务局审核通过为准。
七、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AAAA级及以上);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3项为房地产类企业提供涉税服务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全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财务要求:不要求;
(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需提供近期查询的“信用中国”查询系统中的信用报告截图;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价函提交:
符合本次询价条件和要求且有意参加的报价人,请于2026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5日(北京时间9:00-11:00,14:00-17:00)时间段内将《报价函》及其他资料(须附报价人相关企业资料)胶装成册书面递交至成都市双流区天府新区兴康一街166号蜀道创新中心28楼。
逾期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胶装的《报价函》询价人不予接受。
九、最终实施单位的确定及相关约定:
询价人在符合本次询价要求提交的所有有效《报价函》中,择优(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最终报价人并按相关要求签订合同,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如存在土地增值税退税的,应协助公司完成退税工作。
十、询价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四川蜀道城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和四川蜀道城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第二分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询 价 人:四川视高天府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天府新区兴康一街166号蜀道创新中心28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8-86203868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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