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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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4-01

1. 招标条件

四川蜀城广业贸易有限公司(招标人)拟选聘律师事务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承担公司买卖合同诉讼案件服务工作,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采用自主招标方式对本项目法律服务商进行选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对外公开招标。

2.包件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包件,分别为包件01、包件02,投标人须分别独立制作每个包件的投标文件。

3.项目情况与招标范围

3.1项目基本情况:

包件01情况:

1、招标人与甲公司A项目部于2020年6月-2023年7月分别签订《型钢买卖合同》《水泥买卖合同》《钢材买卖合同》等共计6份合同及4份补充协议,招标人依约供货后,截止2025年12月,甲公司共计欠付招标人货款约3826.38万元及逾期利息、违约金,应退未退履约保证金58.92万元及资金暂用利息。合同已约定争议管辖机关分别为韶关仲裁委员会、长沙仲裁委员会、成都仲裁委员会等(合同未约定管辖地的,以实际为准)。

2、招标人与甲公司B分公司于2023年5月签订《钢材买卖合同》,招标人依约供货后,截止2025年12月,甲公司B分公司仍欠付招标人货款约294.57万元及逾期利息、违约金,合同约定争议管辖机关为韶关仲裁委员会(或以起诉时实际管辖地为准)。

3、招标人与甲公司C项目部于2024年1月-9月分别签订3份《型材买卖/采购合同》及2份补充协议,招标人依约供货后,截止2025年12月,甲公司共计欠付招标人货款约657.74万元及逾期利息、违约金,合同约定争议管辖机关为韶关仲裁委员会(或以起诉时实际管辖地为准)。

包件02情况:招标人与乙公司于2023年10月-2025年6月分别签订《钢材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与《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招标人依约供货后,截至2025年12月,乙公司仍欠付招标人货款约1372.23万元及逾期利息、违约金,合同约定争议管辖机关为韶关仲裁委员会(或以起诉时实际管辖地为准)。

3.2招标范围:

接受招标人委托担任本招标文件所涉民事案件代理人,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证据收集整理、财产线索收集、起草诉讼文书、保全、立案、参与诉讼(含一审、二审和再审)、执行、因本诉引发的衍生程序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管辖权异议、撤销权之诉、代位求偿权之诉、应诉、听证、复议、申诉、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参与执行分配、破产清算、债权申报、行政诉讼等各类法律程序或事项)等将案涉招标人债权执行到招标人账户前的全部诉讼、执行及其他活动。

3.3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款项回收至甲方指定账户止。

3.4服务要求

(1)法律服务商应具备丰富的诉讼代理经验和良好的胜诉记录。

(2)能够针对专项诉讼案件组建专业、高效的服务团队,能及时向招标人做出案情走向分析并反馈案件进度。

(3)对招标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严格保密。

4.参与本次招标的特别约定:

(1)本招标项目分为2个包件,投标人可投多个包件,2个包件均可以中标,针对每包件服务内容和要求投标人须组建独立的服务律师团队,团队成员不可在2个包件中交叉使用。

(2)本招标项目的进展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排除以下情况的发生:

 ①开标前的任意时间节点,项目均存在取消的可能性,投标人对此应充分理解,不得对招标人提出任何质疑,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因项目取消产生的成本费用。

②中标后项目可能取消,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因项目取消产生的成本费用。

5.投标人资格要求(包件01、包件02)

5.1投标要求:

5.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 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5.2 投标人资格要求:

5.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5.2.2信誉要求:近三年以来,未受过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或有效投诉,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由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5.2.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未亏损(2022年至今,其中任意三年),投标人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律所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2.4服务团队要求:1.投标人拟投入本招标项目每包件的律师团队负责人须具有8年及以上执业经验,团队其他人员须具有1年及以上执业经验,上述人员均需具备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由投标人提供律师执业证书、法律职业资格A证。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每包件的律师团队负责人近五年(2022年至今)需有代理标的人民币3000万元及以上诉讼案件且胜诉的业绩至少1件,团队代理标的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诉讼案件且胜诉的总计业绩不少于3件(同一案件有多个成员代理的可分别计算成员业绩,但一个案件仅算一个团队总业绩),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代理合同复印件和民事判决书复印件。

说明:投标人若同时参与2个包件投标,须组建2支独立的律师服务团队(团队成员不可在2个包件中交叉使用)。

5.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逾期无法获取):自2026年4月2日0时00分至 2026年4月7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

6.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购买。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下同)(http://zb.shudaojt.com)完善信息并办理 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 蜀道集采平台”—投标人入驻手册)完成注册登记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账号密码登录“蜀道集采平台”,查询拟参与投标项目,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蜀道集采平台”—投标人入驻手册)。未按规定从“蜀道集采平台”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蜀道集采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6.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可在开标完成后根据需要开具电子发票。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包括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在内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招标文件费用以单位名义从投标人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买卖合同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包件**)招标文件费(可简写)。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6.4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7.投标保证金

7.1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

包件01投标保证金:8000.00元;包件02投标保证金:3000.00元,投标人应于2026年4月12日23时59分前以单位名义从投标人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买卖合同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包件**)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7.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7.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8.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14 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2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无效,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8.3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两江国际A座)40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电子远程开标。

8.4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向招标人递交一套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副本)进行备查(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不得修改),纸质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递交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天府新区兴康一街166号蜀道创新中心2号楼27楼四川蜀城广业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

9.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9.1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

9.2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公示的媒介

10.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hudaojt.com)、四川蜀道城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发布。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11.其他

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流程可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平台技术支持:400-8148-188。                  

12.温馨提示

12.1开票

投标人申请开具标书费发票事宜详见首页“帮助中心”模块内容约定。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蜀城广业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天府新区兴康一街166号蜀道创新中心2号楼27楼

联 系 人:牟女士

电    话:028-60830976

电子邮件:1720238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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