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及招标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已由四川蜀道城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核批准,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四川铁投城乡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设备供应分公司,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采用自主招标方式。
1.2招标依据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招标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情况:
2.1.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7361.51m²,建筑总高度14.85m,地下1层,地上4层。:一层使用功能为大堂、厨房、餐厅、客房、办公等,二层至四层均为客房。
2.1.2建设地点:西昌市城东南片区建昌水镇一期。
2.1.3计划工期: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次进场。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产品充足性,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2 招标范围:
西昌公园里酒店项目装饰装修软装方案设计与深化设计,以及摆场所需的设施设备与饰品的设计、采购、运输装卸(至工地现场指定位置)、摆放陈设、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工作。具体方案设计、采购及陈设范围详见招标清单。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质量要求:本项目所有软装的选择及使用需满足设计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项目施工的相关要求及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要求;软装物品生产标准应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地方规范或标准。
3.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经营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垫资能力(提供承诺)。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室内软装项目的业绩至少1份,附中标通知书/中选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3.5信誉要求: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逾期无法获取):自 2024年11 月29 日0时00分至 2024年12月03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购买。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具体操作参见“蜀道集采平台”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供应商入驻手册》。未按规定从“蜀道集采平台”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可在开标完成后根据需要开具电子发票。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包括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在内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招标文件费用以单位名义从投标人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西昌公园里酒店项目软装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费(可简写)。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4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 日 9 时30 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蜀道集采平台”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
5.2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5.3开标: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 CA 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在线参与开标过程。
5.4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向招标人递交一套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副本)进行备查(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不得修改),纸质投标文件不予退还。递交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天府新区兴康一街166号蜀道创新中心2号楼27楼。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1万元整(大写:壹万元),投标人应于2024年12月08 日23时59分前以单位名义从投标人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西昌公园里酒店软装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6.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6.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7.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完成。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8.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唱标完成后,在15分钟内通过系统弹出的窗口进行异议的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8.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进行。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8.4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 则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公示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公示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和四川蜀道城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s://www.surg.sc.cn/)网站上同步发布。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10.其他
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流程可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400-818-188
13.温馨提示
13.1办理CA数字证书需要3-5天,由蜀道集团档案科技分公司办理CA业务,联系电话:028-85229906 ,19938028004。
13.2开票
①投标人申请开具CA证书费发票请联系蜀道集团档案科技分公司;
②投标人申请开具标书费发票请联系蜀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铁投城乡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设备供应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天府新区兴康一街166号蜀道创新中心2号楼27楼
联系人:牟女士
电 话:028-60830976
电子邮件:17202380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