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及招标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已由四川蜀道城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核批准,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四川铁投城乡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设备供应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挂网自主招标。
1.2招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情况:
2.1.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7361.51m²,建筑总高度14.85m,地下1层,地上4层。:一层使用功能为大堂、厨房、餐厅、客房、办公等,二层至四层均为客房。
2.1.2建设地点:西昌市城东南片区建昌水镇一期。
2.1.3计划工期: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次进场。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产品充足性,全部壁挂件、预埋件2024年10月20日进场,所有洁具计划2024年11月20日前货到现场。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2 招标范围:
2.2.1本项目洁具及洁具五金供应,详见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报价清单。中标方应按照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报价清单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招标方提供货物(包括但不限于其不可或缺的零配件、随机携带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并提供深化设计(如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作了相关要求)、包装、设备检验(如有)、运输、指导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缺陷修复和质保期服务等相关服务。
2.2.2本合同供应之货物及该货物不可或缺的零配件、零部件、工具、软件等详见图纸、技术标准及要求和报价清单。中标方应以招标方最终确认的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载明的数量进行供应。
2.2.3本合同及中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等列明的货物及其不可或缺的配件、工具、软件等均属于中标方货物供应的范围,且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同时,本合同或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虽未列明,但属于货物正常安装或运行货物不可或缺的配件、工具、软件等亦属于乙方货物供应范围,其费用也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招标方不必另行支付费用。
中标方需按照招标方的需求提供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要求的样品,样品若需退还,投标人自行负责。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2.5主要产品品牌档次要求:高仪、汉斯格雅、杜拉维特等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经营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代理商(代理商应出具所投主要产品品牌的制造厂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或制造商,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财务要求:2021-2023年其中任意一年财务无亏损,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财务能力;并提供2021年至2023年其中任意一年第三方审计或企业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
3.4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1年至今洁具类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的业绩资料至少2份,附中标通知书或中选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至少提供马桶、台盆、水龙头)须具有2021年至今国家或行业有关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报告。
3.6信誉要求: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9 日至2024年10月08 日,每日09:00至17:00时在四川铁投城乡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设备供应分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天府新区兴康一街166号蜀道创新中心2号楼27楼采购供应一部)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资料需加盖企业公章)购买招标文件,也可接受线上报名,具体与招标人经办联系人联系。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费用要求拟投标人到现场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支付,招标人只提供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
对公转账转入以下指定账户:
开 户 名:四川铁投城乡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设备供应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新华支行
账 号:51050187083600002891
备注:西昌公园里酒店项目洁具及五金件(可简写)标书费用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 日9时30分,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凯乐国际2幢11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不是招标文件规定的人(应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递交投标文件需携带资料:
5.3.1若为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单独的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5.3.2若为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单独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6.发布公告、公示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四川蜀道城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铁投城乡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设备供应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天府新区兴康一街166号蜀道创新中心2号楼27楼
联系人:牟女士
电 话:028-60830976 、18828051506
电子邮件:172023808@qq.com